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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 枣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指标

  

示范名称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乡镇驻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示范乡镇建有垃圾中转站

2

乡镇驻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0

 

3

乡镇所辖的行政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的比例(%)

≥70

 

4

新建农村集中社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5

新建农村集中社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5

 

6

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

100

 

7

乡镇辖范围内“土小”企业清除率(%)

100

 

8

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

 

1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率(%)

100

 

2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80

示范村内建有堆肥厂

3

生活污水处理率(%)

≥90

 

4

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

100

 

5

村辖范围内“土小”企业清除率(%)

100

 

6

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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