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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2.青少年体育训练。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业余运动队,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水平,促进我市体育后备人才质量和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2015年前,争取创建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5所、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0所、国家级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3-5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把公办体校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办好市级体校的同时,每个区(市)至少成立一所规范化“三集中”少儿竞技体校,不断扩大青少年业余训练载体建设规模。各级体校学生、教练员的伙食补助,严格执行省体育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优秀运动员、专职教练员和其他人员伙食标准的通知》(鲁体经字[2010]53号)。

  3.青少年体育竞赛。发挥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的杠杆带动作用,推进赛制改革和创新,科学设置青少年体育项目,组织开展各单项年度锦标赛(选拔赛)、中小学生运动会; 开展全市青少年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田径、羽毛球、游泳七项联赛,并组织相关项目代表队参加全省联赛。加大对青少年比赛的投入,改善参赛条件,提高办赛水平。各类中小学校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学校体育竞赛制度,每年举办春、秋季青少年运动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举办其它项目的体育竞赛2-3次,带动课余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具体政策措施

  (一)建立青少年体质测试评估机制。要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各级教育、体育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研究,完善青少年体质测试评估机制,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纳入政府教育督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体育考试的内容。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求,从小学起,组织学生进行考试和测试,将学生日常体育成绩、体质健康状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记录体系,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体育考试要坚持日常测试和集中考试并重的原则,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份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结果要定期向本级政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告。

  (二)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着眼于培养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体育师资队伍,在教职工编制总数内优先配备体育教师。建立健全体育师资培训长效机制,实行体育教师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和体质体能监测制度。按照规定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落实体育教师室外工作劳动待遇、职业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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