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枣政办发[2011]2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步伐,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健康和各项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近年来,我市学校体育教育不断进步,青少年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推动了全民健康素质的提升。但国民体质监测表明,青少年体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青少年体质有所下降,超重和肥胖青少年的比例明显增加,近视率居高不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体育方针,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体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优化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形成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各级政府要制定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构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全市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使全市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有明显提高。加强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扩大业余训练规模,搭建竞技体育平台,使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水平在全省位次有明显提高。
1.学校体育。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时规定,上足、上好体育课。《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面达到100%,学生普遍达到其基本要求,合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和良好的比例有较大提升。加强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创建和管理, 2015年前,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3-5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70-100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150-200所。举办好全市大、中、小学生运动会,组织参加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争取优异成绩;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做一次课间操、两次眼保健操,开展好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进校园活动,带动其他体育项目的普及和提高,实现全市各中小学校体育“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