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纳入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实际确定一批重点行业(领域)的项目进行推动,鼓励指导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制订引领高校毕业生在本行业(领域)创业的行动计划并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实施本计划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措施落实等各项工作。各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内容,加强协调配合,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加强创业培训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其组织培训能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宣传自主创业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大学生人才。要通过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认真总结交流创业经验,宣传创业典型,不断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引导和带动更多的大学生走自主创业的道路,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把大学生创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今年年底,市里将组织对各区(市)完成大学生创业任务目标情况的考核,对超额完成任务目标的,以及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2011年全市大学生创业任务目标
区(市)
| 任务数(人)
|
滕 州 市
| 110
|
薛 城 区
| 45
|
山 亭 区
| 25
|
市 中 区
| 45
|
峄 城 区
| 25
|
台儿庄区
| 30
|
枣 庄 高 新 区
| 20
|
合计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