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创业服务机制。一是成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组织。成立市、区(市)大学生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组织一批企业家和专业人士成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团、专家志愿团等,定期开展创业项目开发、开业指导、项目评估论证,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个性化服务。二是建立大学生创业人员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将准备创业和已经创业的大学生基本情况和创业的详细信息输入到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以便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三是提供创业见习支持。坚持将大学生创业见习纳入就业见习的总体计划,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优先安排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参加创业见习活动,创业大学生享受就业见习资金补贴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创业见习基地,享受与就业见习基地同等的扶持政策。四是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各级大学生创业服务指导中心要根据创业者的需求,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各区(市)举办的大型经贸活动,要积极组织创业大学生参与。
(四)推荐创业项目。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库。采取“基层推荐、社会征集、网络采集、企业提供”等形式广泛征集创业项目,组建创业项目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估和论证,每年推出至少200个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充实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增加创业项目中高科技项目的比重,引导高校毕业生以技术创业带动就业。紧密结合城市转型和台儿庄古城建设,从全市创业项目库中精选200个创业项目及时向创业的大学生推荐。
(五)搭建创业平台。各区(市)依托现有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示范基地等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也可投入一定的启动资金,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在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影响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改建为创业园、孵化基地或经营场地。各类创业园和孵化基地要为入驻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场地、创业指导培训等扶持,并根据园区内创业组织吸纳就业的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房租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园和孵化基地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应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2011年,根据省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标准,依托台儿庄古城,建设1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孵化服务。加强滕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2011年计划吸纳80名具有创业基础的大学生入园孵化。大学生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进入创业园和孵化基地、经批准在创业园或孵化基地外租用经营场所的,可根据其吸纳就业情况由当地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的租金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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