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城建重点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1]3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加快城市建设,是我市实施城市转型战略的重要部署,是建设“幸福枣庄”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全市城建工作各项任务目标按时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以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建筑节能四项工作为重点,建立城建重点工作推进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现场办公制度
(一)分解落实责任。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枣矿集团等城建重点工作责任主体,要根据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进行责任分解,健全层层负责、科学衔接的工作责任制。要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实行现场办公制度。各城建重点工作责任主体要围绕全年工作任务,由主要负责人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实行现场办公制度。如有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提交相关单位集体讨论,研究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综合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后,现场决定重大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一并明确职责分工和解决时限。
二、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督导通报制度
(一)实行每月报告、双月联合督导制度。各城建重点工作责任主体要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等情况分别书面报市棚改办等负责单位,市棚改办等负责单位汇总整理后以通报印发。由市监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每两个月对四项城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并排出名次,报送各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排名位次作为兑现奖补资金、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实行季度点评、年终排名通报制度。每季度组织对城建重点工作的启动进展情况、亮点特色做法、排名情况等进行现场点评。推广好经验、宣传好典型,研究推进工作中的共性难题,指导督促工作进展缓慢的责任主体。年终召开城建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分析会,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考核,进行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