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0〕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品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辽政〔2010〕3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高 科(常务副市长)、徐吉生(副市长)
副组长 孙国林(市政府副秘书长)、齐作忱(市服务业委主任)、杨权(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物价局局长)成员王兴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杨旭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宋玉柱(市服务业委副主任)、骆汉兵(市农委副主任)、蔡本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王春明(市民政局局长)、郭敏(市物价局副局长)、梁春燕(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明炜(市监察局副局长)、刘可佳(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庆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原所才(市交通局副局长)、赵巨岩(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克刚(市质监局副局长)、王贺(市法制办副主任)、王林涛(市供销社副主任)、马连贵(辽宁省统计局盘锦调查队常务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