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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盘锦市突发海洋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

四、海洋灾害的监测、预警、报告与发布



  4.1海洋灾害的监测

  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机构要及时开展海洋水文气象和海洋环境的监测,密切关注水文、气象、理化和生物指标的变化情况,可进行卫星与航空遥感;判断海洋灾害的种类、成因及消长趋势。同时开展赤潮发生海域的应急监测,对赤潮灾害可采用物理、化学、生物法消除赤潮对养殖区的影响;关注溶解氧的变化,密切注意养殖区生物及自然海域游泳动物的死亡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灾和防灾措施。

  4.2海洋灾害的预警

  (1)风暴潮Ⅰ级、海啸Ⅰ级、海冰和赤潮灾害Ⅰ级灾害应急响应程序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省、市海洋预报系统及气象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及时分析汇总,预计将达到风暴潮Ⅰ级、海啸Ⅰ级、海冰和赤潮灾害Ⅰ级警报时,立即向指挥部汇报。预警预报由办公室主任签发后立即报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决定启动风暴潮、海啸、海冰、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并签发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决策中遇有重大技术问题咨询专家组。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总指挥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后,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同时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向受风暴潮、海啸、海冰和赤潮影响的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应急警报;在2小时内将应急警报送盘锦电视台。

  (2)风暴潮Ⅱ级、Ⅲ级、Ⅳ级警报,海啸Ⅱ级、Ⅲ级、Ⅳ级和赤潮Ⅱ级灾害应急响应程序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省、市海洋预报系统及气象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预计将达到风暴潮Ⅱ级、Ⅲ级、Ⅳ级警报,海啸Ⅱ级、Ⅲ级、Ⅳ级和赤潮Ⅱ级警报时,立即向指挥部汇报。预警预报由办公室主任签发后立即报总指挥,由总指挥决定启动风暴潮、海啸和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并签发应急预案启动指令。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总指挥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后,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同时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向受风暴潮、海啸和赤潮影响的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应急警报在3小时内将应急警报送盘锦电视台。

  4.3海洋灾害的报告与发布

  海洋灾害信息发布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发布内容包括海洋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发展趋势,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赤潮灾害信息发布内容还要包括赤潮的区域范围、赤潮的生物种类、生物密度、生物病毒、飘移路径,对人类的健康危害和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五、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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