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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盘锦市突发海洋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


  3.1.3风暴潮Ⅲ级预警(黄色)

  受热带气旋影响或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1个或1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内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紧急警报。

  3.1.4风暴潮Ⅳ级预警(蓝色)

  受热带气旋影响或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在预报时效内,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1个或1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内的高潮位时,发布风暴潮预报。

  3.2海啸预警启动标准

  预计未来我市沿岸将受到近海海啸和越洋海啸影响时,发布海啸警报。海啸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警报,分别代表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3.2.1海啸Ⅰ级预警(红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3米(正常潮位以上,下同)以上海啸波高,300公里以上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时,发布Ⅰ级海啸警报。

  3.2.2海啸Ⅱ级预警(橙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2米至3米海啸波高,局部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时,发布Ⅱ级海啸警报。

  3.2.3海啸Ⅲ级预警(黄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米至2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房屋、船只等受损时,发布级Ⅲ级海啸警报。

  3.2.4海啸Ⅳ级预警(蓝色)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小于1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轻微受损时,发布Ⅳ级海啸警报。

  3.3海冰预警启动标准

  辽东湾单层冰厚达到30厘米,浮冰外缘线达到70海里,且在未来5天内海冰预计将增长15海里以上。

  3.4赤潮预警启动标准

  3.4.1赤潮Ⅰ级预警(红色)

  在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海洋保护区等海域出现因赤潮引发的浮游生物死亡;因赤潮引发的养殖生物死亡,死亡率达50%,波及面积达10万亩;赤潮发生面积达200平方公里。

  3.4.2赤潮Ⅱ级预警(黄色)

  在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海洋保护区等海域出现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海水,出现身体不适的病例报告;赤潮毒素超出国家海洋局的警戒标准;因赤潮引发的养殖生物死亡,死亡率达20%,波及面积达4万亩;赤潮发生面积达1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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