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抢修城市基础设施和灾后市政设施的恢复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毁海堤的修复。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海洋灾害应急监测、趋势性预测分析、灾害评估、预案修订及海洋灾害信息发布,及时将灾害信息通报各相关部门。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向海洋灾害发生地的船舶提供有关信息,防止船舶因信息不畅遭受灾害侵袭,向受灾地区提供救助的交通设施。
市卫生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护保障,做好医疗队伍、药品、医疗设备储备和调运工作,救治因灾害造成的伤病员,做好灾后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市文化广电局负责组织播放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等有关信息。
市气象局负责开展对海洋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服务,向指挥部报告海洋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信息,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海洋灾害气象的预测预报信息。
市地震局负责对我市近岸海域的地震、海啸活动的监测、监视和趋势分析及预警,向指挥部报告近岸海域地震、海啸的预测预报信息,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近岸海域地震、海啸的预测预报信息。
市旅游局根据需要关闭赤潮灾害区的涉海旅游场所,对灾害区沿海景点发出旅游预警信息。
盘锦海事局负责搜救因灾害遇险的船舶和人员,组织飞机和船只做好海上抢险和救助工作。
2.4专家组
市突发海洋自然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由省海洋渔业厅有关单位熟悉海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我市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专家组主要职责:研究判断突发海洋自然灾害现状与趋势,为指挥部组织防灾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必要时参加现场处置。
三、海洋自然灾害的种类及预警分级
3.1风暴潮预警启动标准
风暴潮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警报,分别代表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3.1.1风暴潮Ⅰ级预警(红色)
受热带气旋影响或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1个或1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紧急警报。
3.1.2风暴潮Ⅱ级预警(橙色)
受热带气旋影响或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1个或1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上80厘米以下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紧急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