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科
拟订全市医疗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意见和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补充医疗保险规则和政策;负责全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和具体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拟订和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职业病)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确认及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负责全市工伤、生育保险服务管理及支付范围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信访监察科
拟订全局信访、仲裁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仲裁工作;负责涉及我局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信访任务。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市委、政府投诉、督察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局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机关编制1名,工勤编制4名。核定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4名,纪检组长职数1名;市外国专家局局长(副处级)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五、 其他事项
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研究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受省委托负责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我市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及外国专家来我市工作许可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引进国外专家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及与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拟订全市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计划,并负责相关工作;负责建立海外高层次专家库,协助企业引进海外研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