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和部分中省直驻盘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贯彻执行;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公务员管理科(与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以外)的综合管理;拟定公务员考核、职务任免、竞争上岗、奖励、纪律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服务对象投诉监督公务员等单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办法;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指导全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市政府公务员培训规划、标准、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公务员对口培训、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并组织贯彻落实;负责指导各部门公务员轮岗和回避工作(指在部门内部流动);负责全市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综合管理全市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项目,将向国家和省上报的奖励项目进行备案;承担市政府绩效考核办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对全市目标考核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
研究拟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管理等政策规定;负责全市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受理全市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负责来盘(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盘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管理全市中高级评委会;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订全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负责选派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的考核、培训、管理等日常工作。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研究拟订事业单位职员的考核、任免、培训、奖惩、辞退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承担事业单位行政人员职务与岗位的管理;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不含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