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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盘锦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2011)


  2.4.3盘山闸

  盘山闸位于双台子区东部,是辽河下游最大的拦河枢纽工程,工程始建成于1968年,1995~1997年对其进行了加固改建,改建后设计流量5000立方米每秒,其中河闸泄流3500立方米每秒,滩地分洪1500立方米每秒,校核流量6800立方米每秒,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根据《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同时承担盘锦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职责。兴隆台区、双台子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区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同时承担本区城市防洪指挥部职责。

  3.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详见《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与成员职责

  详见《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详见《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四、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城市灾害天气及河流洪水的监测和预报,并将预报结果及时、准确地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当预报即将产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早发出预警信号,通知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4.1.2洪水信息

  当辽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河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等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及盘山闸、橡胶坝等拦河、跨河建筑物情况上报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当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预案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4.1.3渍涝信息

  城区内发生渍涝灾情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预警级别划分

  盘锦市城市洪水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防洪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 组织准备。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落实防汛责任制,明确防汛安全责任。

  (3)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防汛应急工程和水毁修复工程,在建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 预案准备。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御洪水方案,增强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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