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游客;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供电部门要适时监测电网运行动态,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居民和企业正常用电。
通信、通讯部门要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和电信运营公司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商业和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市场和粮油等市场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防止出现断档脱销。
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设施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业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驻盘部队由盘锦军分区协调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级政府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住建委、综合行政执法、交通、农委、海洋渔业、服务业委、卫生、工商、文化广播、旅游、气象、通信通讯、铁路、海事、供电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通讯、油田油井、石油化工业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