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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盘锦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11)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政府成立盘锦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任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安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服务委、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邮政局、盘锦火车站、盘锦北站、盘锦海事局、盘锦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盘锦供电公司、中油辽河油田公司、华锦集团、电信运营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政府和国务院支援等。

  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主任由市住建委主任兼任。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抢险救灾资源。

  市发改委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市经信委负责救援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负责组织供电公司制定盘锦市电力系统暴风雪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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