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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月牙湖胡杨林保护和繁育基地建设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月牙湖胡杨林保护和繁育基地建设的决定
(2011年9月28日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胡杨林是宁夏境内唯一的一处连片集中的胡杨林区。近年来,这片胡杨林的建设和繁育尽管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但林区被占用、树木被毁损、林区管理和繁育基地建设滞后等问题逐步显现,对胡杨林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为了切实保护珍贵稀有树种资源,加快黄河东部生态旅游建设,现就加强月牙湖胡杨林保护和繁育基地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保护范围

  月牙湖胡杨林保护区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境内东北部,保护区范围:东至月徐高压输电线沿线,西至头道墩沙漠边缘,南至月牙湖排水沟,北至新锦农林公司门前砂石路(东经106°34′82″-106°34′97″;北纬38°37′17″-38°38′25″),保护区面积162公顷。

  二、保护措施

  在胡杨林保护区,实施围栏封育造林,完善基础设施,尽快恢复植被,扩大胡杨林种植面积。同时,加强胡杨林繁育基地建设,加大对胡杨林改造、更新和抚育力度,做好胡杨林苗木培育、种植和推广工作。禁止从事砍伐、狩猎、挖沙、放牧、采用地下水等活动,将火种带入林区,排放有害物质、引进有害物种,毁坏或擅自移动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告示牌及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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