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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的通知

  (二)抓好重点职业病防治工作

  1.尘肺病防治。以建材、机械制造等矽肺、电焊工尘肺危害突出的行业为重点,开展工作场所粉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尘肺病防治技术和发病规律调查研究,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促进用人单位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水平,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的小水泥厂、小耐火厂等,明显减少作业环境粉尘危害,降低尘肺病发病率。

  2.重大职业中毒防治。以石油、化工等有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及使用行业为重点,强化重大职业中毒防治专项整治,开展职业中毒隐患排查,加快石油、化工等有毒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的行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实施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示范工程。加强对新化学品的监管,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有效防范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

  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加强对放射性技术应用行业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放射卫生监管,落实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实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和措施,降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发病率。

  (三)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1.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加快推进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建设,开展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逐步达到覆盖全市。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设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改善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执法取证以及通讯、交通设备和工具,保障其工作经费,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能力和水平。

  2.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从事职业病技术服务工作,提供优质快捷的职业卫生服务。

  3.提高职业病防治信息化水平。依托现有信息传输网络或电子政务网络,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掌握职业病发病规律和动态趋势,开展职业病监测和预警,逐步实现职业病防治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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