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水安监〔201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水利厅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7月20日前报送厅安监处。
联系人:黄展泉
联系电话:020-38356241 38356277(传真)
电子信箱:slt-hzq2004@163.com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广东省水利厅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关于印发省水利厅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水安监〔2011〕14号)要求,为推动我省水利2011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工作实际,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广泛宣传“水系民生,安全发展”的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促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实效,形成全省水利行业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总量,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