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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六)展示精神风貌,精心组织高校校园文化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的实例和亮点;
  (七)营造和谐氛围,积极开拓校园文化建设新途径、新方法;
  (八)建设优美环境,建造精神内涵丰富的人文环境、文化设施、校园景观和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实例和先进经验。
  各高校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0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近几年来已获得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项目不再报送。
  三、成果报送要求
  (一)成果材料要围绕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展示各高校大力弘扬主旋律和建设和谐校园,积极构建和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扎实推进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精心组织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开拓校园文化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实践经验和新亮点。
  各高校每项优秀成果需提供5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包括工作项目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并可辅以适当的照片、电子影像资料(DV)、书籍等有关材料。文字材料一式6份。
  (二)优秀成果报送数量。各高校办学规模在校全日制学生3.5万人以上4-5件,2.5万人-3.5万人3-4件,1.5万人-2.5万人2-3件,1.5万人以下1-2件。
  (三)2011年广东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采用报送纸质档和电子档的方式,请各高校填写《2011年广东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一并将文字档和电子档于2011年9月16日前报送中山大学学生工作部(地址:广州番禺大学城中山大学东校区行政楼A110室 ,邮编:510006 ;电子邮箱:panyzhi@mail.sy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项及评选程序
  2011年广东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分为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两类进行评审,分别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项。评选活动由我委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对荣获优秀成果奖的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特别优秀成果将在“南粤大学生在线”网站上宣传展示。同时,我厅将择优上报教育部参加2011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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