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1O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佳木斯市201O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佳木斯市201O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意见》,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促进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通过认真分析和探究违法成因,努力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切实提高执法监察效能,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通过加强管理,有效保障土地资源有效参与国家宏观调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工作任务
全市统一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核查土地、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全面掌握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对违法严重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并严格依据《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对违法严重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