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市级储备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佳政综〔2011〕4号)
市粮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佳木斯分行:
根据当前水稻市场收购情况,经粮食部门测算,确定佳木斯地方储备水稻收购指导价格(含收购费用)为每市斤不高于1.55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三等以上,出米率不低于68%,整理入库后达到安全水分。
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收购入库,4月末前收购入库数量不低于24000吨。农发行要按要求落实地方储备粮贷款,粮食部门要积极组织收购、烘干降水和整理入库,并加强安全保粮检查,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达标、保管形态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