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参加第二十二届哈洽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参加第二十二届哈洽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佳木斯市参加第二十二届哈洽会工作方案
第二十二届哈洽会定于2011年6月15日至19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确保我市参会参展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全省商务工作会议及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两区两带一城”建设的科学发展思路和“十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哈洽会搭建的贸易与合作平台,深化对俄合作,积极开拓新兴国际市场,推动我市优势企业和优秀产品参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和交流,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外影响。
二、工作目标
实现对外贸易签约额14.1亿美元,利用外资3630万美元国外经济技术合作3630万美元,境外投资3960万美元,国内贸易31.13亿元人民币,国内引资24.2亿元人民币。各项指标均比上届增长10%。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佳木斯市参加第二十二届哈洽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孙 喆 市 长
副组长: 孙伟经 常务副市长
王 平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贾 君 市人大副主任
曲之平 市政协副主席
秘书长: 颜 忠 市政府秘书长
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市接待办、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外侨办、市卫生局、市贸促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抚远三角洲管理委员会、市金融办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宫秀丽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业务组。
组 长:李莉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 组 长:李盛华 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
主要任务:负责我市参加第二十二届哈洽会工作方案的制定;编制佳木斯市交易团活动日程安排表;负责节会期间各参展团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负责节会期间有关经费的预算、收缴、管理、使用;审核市政府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负责本市参展证的办理工作;负责节会入场券购买和发放;协调各职能组在节会期间的工作;搜集整理节会期间全市参展情况,并每日及时向大会组委会提供我市成交成果和参展新闻;负责联系俄罗斯、日本、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客商,发放邀请函及为参会客商办理外宾证;根据省下达的计划,分配落实邀请境外客商(含港、澳、台)。
(二)参展布展协调组。
组 长: 吕平洋 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 组 长: 郭春晖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孔 杰 市工信委副主任
杨文杰 市农委副主任
胡大伟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李 光 市旅游局副局长
刘海博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立斌 市卫生局副局长
主要任务:负责全市13个展(区)馆的总体策划,制定实施参展布展方案;督促、检查、协调各展(区)馆的装潢、布展工作。
(三)招商引资组。
组 长:田 雨 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党委书记
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全市各部门及县(市)区有重点的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前期筹备工作;负责节会期间的项目洽谈和签约;负责邀请国内客商300人;负责落实利用外资3630万美元和国内引资24.2亿元人民币两项指标。
(四)宣传组。
组 长:梁东辉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主要任务:负责组织我市各新闻单位赴哈采访报道;组织各新闻媒体以不同形式报道我市参会情况;利用好省内外各大宣传媒体,突出宣传我市招商政策、招商环境、城市形象;协调国家及省级新闻媒体,集中采访佳木斯交易团参展情况;提供综合电视宣传片、光碟及外宣印刷品供会议期间宣传使用。
(五)会务组。
组 长:程 旭 市接待办主任
主要任务:负责安排参会人员的食宿;负责我市代表团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参会领导车辆证件的请领、发放和对车辆进行调度;负责对省及哈市有关方面关系的协调、保证参会工作的良好秩序;负责安排市领导参会期间活动;负责安排布置交易团各项活动的场所;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工作安排
(一)招商招展工作。招商招展工作是历届哈洽会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原则,扩大战略投资者、采购商、专业买家的比例,定国别、定行业、定任务,实现参会参展境外客商500人的目标。各牵头单位和各县(市)区交易分团要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对外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分工协作,开展招商招展工作。要在巩固已有老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新客户。
对境外客商的邀请,在继续做好对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以及东欧、东北亚等参会(参展)国家和地区招商招展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资本输出、服务发包、产业转移国家和地区客商的邀请力度。对境内客商邀请重点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和西部、内陆中心城市为主,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要分行业、按部门对口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