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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市区主要街路临街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市区主要街路临街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佳木斯市市区主要街路临街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业经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市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佳木斯市市区主要街路临街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改善市容市貌,创造优良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区主要街路临街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七城同创、三优共建”、 建设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为牵动,以全省卫生最干净、秩序最规范、市容最整洁、景观最有特色的“四最城市”为目标,对主要街路两侧的违章建筑、违章“扒装封”(违章破墙开门、装修门脸、封闭雨搭)、违章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棚厦等依法实施专项治理,为把我市打造成为秀气、灵气、洋气、漂亮、幸福指数较高的快乐型城市做出贡献。
  二、整顿范围
  东起乌苏里江街、西至零公里,南起胜利路、北至滨江路区域内的主要街路及相关重要地段。
  三、整顿内容
  (一)依法清理拆除主要街路两侧及临街楼房周边的违章建筑;
  (二)依法清理整顿违章“扒装封”行为,重点对无占道审批手续、不按审批要求擅自扩大占道面积及占用城市道路红线的违章“扒装封”项目进行清理;
  (三)对主要街路两侧擅自支棚搭厦、设立排档等违章设施依法进行清理拆除。
  四、整顿标准
  主要街路及相关重点地段无违章建筑、无违章“扒装封”、无违章占道及违章棚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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