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问责,落实层级监督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努力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市法制办牵头)。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针对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案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法制办、政府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十九)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整合应急资源,不断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重点提高各类灾害预测、预警能力,及时补充和修改各级应急预案,加大应急储备管理和灾害救助力度,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市政府办牵头)。
八、深化社会事业改革,建立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解决政事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政府和事业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问题。将密切关注省试点改革进程,及时跟进我市相关行业的事改工作,加快推进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总结汤原县的改革经验,加快县(市)区事业单位改革步伐。着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适时出台人事、工资、养老、财政供养、产权等相关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十一)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市今年创新型企业达到10家,创新型试点企业15家,创新型培育企业20家,新增高新技术产品30项。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依托、以产业化为目标的产学研合作新机制。二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认真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管理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提升重大集成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建立企业主导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共同出资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共担风险、共享成果。三是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大力培育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国家、省、市“三级”、研发、转化、发展“三类”平台,逐步形成支撑我市产业发展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打造高端科技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牵头)。四是完善和落实支持自主创新政策,对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项目,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着力推进科技政策落实向规范化、制度化、普惠化和可操作化发展(市财政局牵头)。
(二十二)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一是坚持优先发展教育。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加注重教育公平和质量。逐步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力争2012年达到4%。继续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落实和完善国家助学制度,缩小区域差距,使人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子女和残疾人受教育权力(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二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教育,实施普通高中学校达标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入学率力争达到80%。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振兴发展工程,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改进教学方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全力支持佳木斯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办工作,加快高端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实施学前三年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公办幼儿园的新建、改扩建工程,抓紧解决“入园难”问题。三是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注重引导和培养孩子们独立思考、实践创新能力。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四是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公共资源配置重点向县镇、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市特殊学校改扩建任务(市教育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