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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市政府建立佳木斯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和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卫生、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城乡规划、文广新、农业、交通运输、质监、安监、环保、畜牧兽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消防、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烟草专卖、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根据成员单位提议,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有关情况。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落实情况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分工
  各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或继续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具体分工为: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即可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申办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查处已经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申办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查处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以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工商部门查处取缔的无照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旅馆业、典当业、印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营业性射击场、民用枪配售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与运输及其他须经公安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宾馆、饭店、商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须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农药生产、监控化学品的生产或经营等须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商务部门负责对须经商务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对外贸易,成品油经营、仓储,报废汽车的回收及拆解,典当、拍卖、直销、酒类、畜禽屠宰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对从事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采供血等须经卫生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化妆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其他须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等须经国土资源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施工(含装修)、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城市燃气供应等须经城乡建设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等须经住房保障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城市测绘等须经城乡规划部门进行资质审核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文广新部门负责对从事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电子游戏等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从事出版(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制品、互联网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包装装潢印刷以及出版物进口等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从事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使用安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无线发射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有线电视设计安装施工等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对从事农作物种子、农药等须经农业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道路运输、货运配载、汽车修理、港口经营等须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对需要经质量技术监督许可后方可从事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负责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须经安监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煤矿生产涉及以上问题,由颁发前置许可和负责监管的部门依法查处。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废品、严控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排污、放射源安全等须经环保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生产销售兽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检疫诊疗等须经畜牧兽医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中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艺术教育的民办学校等须经教育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城管部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流动经营或摆摊设点、开设大排档等违法经营行为。烟草专卖部门负责对须经烟草专卖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烟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无证经营零售烟草制品的,由工商部门查处,或者工商部门委托烟草专卖部门依法查处。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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