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工作的意见
(甘政办发〔2011〕142号 2011年5月23日)
天水、平凉、庆阳、陇南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发改西部〔2009〕1500号,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省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实施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天水、平凉、庆阳、陇南4市(以下简称“东部4市”)的共同努力,我省实施《规划》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加快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全力推动东部4市组团加快发展,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1年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合作与创新,积极融入区域发展
(一)主动加强与陕西关中的区域合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主动融入关中-天水经济区在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全省跨越式发展中的重大意义,创新体制,组团发展,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拓宽与关中地区各城市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新领域,努力形成互动合作发展、互利互惠共赢的新机制。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我省东部4市整体融入关中-天水经济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东部4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二)积极推动东部4市组团合作发展。东部4市要围绕打造我省东部区域交通枢纽、区域物流中心和先进装备制造、能源化工、优质特色农林产品生产加工、文化旅游、有色金属五大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对接、招商引资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和沟通协调,做到步调一致、联合行动,共同加快经济区建设。(东部4市,省政府有关部门)
(三)加快推进创新型区域建设。按照《规划》“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要求,进一步加大体系创新、技术创新、环境创新和人才开发力度,努力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立足东部4市科技和人才的现有基础和发展需要,发挥比较优势,统筹各类科技资源,引导创新要素集聚,重点推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能源化工、航天育种等领域的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优势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借助陕西关中地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力量,加强技术引进吸收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并通过产业合作加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力度,推进天水科技园区、天水创新基地建设,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依托天水市现有的职业教育基础,紧密结合关中-天水经济区用人需求,加快发展初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把天水市打造成陇东南职业教育中心,使教育资源开发成为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东部4市,省科技厅、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