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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二)年度目标
  1、到2011年底,初步缓解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步伐,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启动幼儿园长和幼儿教师培训工程。新建、改建、扩建13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园所占比例达到12%,公办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40%;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58%。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55%,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55%。一类幼儿园达到20所(见附件2)。
  2、到2012年底,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90%的农村乡镇建成中心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12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园所占比例达到30%,公办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55%;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65%。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70%,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70%。一类幼儿园达到35所(见附件3)。
  3、到2013年底,全面完成公办幼儿园建设,村办幼儿园基本完成达标建设任务,每个乡镇都至少建成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办园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入园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新建、改建、扩建8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园数量达到38所,占全市幼儿园比例达到5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70%,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70%。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85%,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5%,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一类幼儿园达到50所(见附件4)。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市发改委、行政执法规划局、国土局在规划审批小区建设项目时,要严格落实公办配套幼儿园建设。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无偿移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各区县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根据未来人口出生状况和外来人口变化趋势,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原则上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6千人应设置1所幼儿园或办园点。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分步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学前教育机构布局、满足幼儿就近入园、加强保教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措施。
  (二)加快建设,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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