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促进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方案的通知
(七政办发〔2011〕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七台河市促进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七台河市促进银行业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方案
为促进全市银行业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不断加大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银行业服务质量为宗旨,出台奖励措施,激励银行业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打造优质、便捷、周到、细致的银行业金融服务环境,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考核要做到公正公平、突出实绩,坚持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金融安全相结合、重点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主体和对象
考核主体:成立七台河市促进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组长,由市金融办牵头,成员包括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担任。
考核对象:截止考核日,在辖区营业时间满一年的市本级银行机构。
四、考核内容和评分方法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域内贷款投放情况、支持地方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等情况。
(二)考评方法
考核实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各量化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在各银行机构自评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对各银行机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根据各银行机构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名。
1、信贷投放总量评分:满分60分。考核当年银行机构对辖区贷款投放情况(含票据贴现)。信贷投放总量从贷款余额增量和当年累放额两个方面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