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试点镇居民住房建设,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充分考虑周边农民的实际需求和购买能力,按照“功能齐全、平面布局合理、居住舒适、结构安全、卫生适用、低碳节能、造型美观”的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搞好“一棚一草”、“农危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改造和建设,不断完善试点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各级政府要将政策、资金、技术向试点镇倾斜,使之率先全部完成泥草房、“农危房”、棚户区改造任务;研究和探索将农民的宅基地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降低城镇住房建设成本,使进入城镇的农民能买得起房;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好配套设施,搞好居民小区的绿化美化,探索和创新物业管理模式,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六)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增强试点镇公共服务能力。依据人口规模和社会发展需要,搭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满足居民群众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娱乐、困难救助、社会保障、养老助残等方面服务需求,提高试点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科教振兴工作,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积极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帮助试点镇建设必要的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成果;加快乡镇幼儿园建设,实现试点镇适龄儿童可以100%就近进入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发展农民的职业技术再教育、再培训,培养农民的职业技能,提高非农就业的能力,促进劳动力转移。开展文体推广工作,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综合文化站、全民健身活动场地等设施,科学规划设计文体设施建设,及时更新图书和文体器械等;组织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体生活,将试点镇打造成先进文化传播平台。开展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工作,建设标准化卫生院、卫生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深化农村卫生“三网四化”管理,构筑新型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提高试点镇公共医疗卫生水平。开展养老、医保工作,开办养老院、福利院,完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逐步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将试点镇建设成为辐射周边农村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
(七)强化城镇管理,改善镇区环境。推行小城镇社区化管理模式,加强社会道德和文化教育,加大试点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把“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向小城镇延伸,树立“文明龙江”、“文化龙江”的新形象。开展对尘土污染的专项治理,试点镇大街小巷、人行道和裸露地面必须实现硬化,对花坛超高土进行全面清理,对已栽树的树窠可以用石子或树皮覆盖;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驶及行人的交通行为,努力营造畅通交通环境;加强管空资源开发建设,解决好各类网线乱拉乱建问题,规范试点镇动力线、照明线、电缆线等各类管线;加强市场管理,整治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努力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社区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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