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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黑河市城区架空管线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黑河市城区架空管线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11〕17号)


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黑河市区各类架空管线的管理,净化城市空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开展城区架空管线整治改造工作。为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1年黑河市城区架空管线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2011年黑河市城区架空管线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三优”文明城创建水平,消除架空管线私接乱拉影响城市景观现象,净化城市空间,根据2011年3月31日市委书记2011年第4次办公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架空管线进行整治改造,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设置谁负责”,“合理规划、规范设置、有偿使用”和“入地、入管、贴墙、捆扎”的原则,对依附于城区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各类强弱电架空管线(包括电力、通讯、数字电视、安全监控等各类架空管线),进行分期分批整治改造,整合城市资源,构筑科学安全的地下管网系统,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范围及方式
  整治范围包括城区内已设置的各类强弱电架空管线和杆架。2011年重点完成王肃街、中央街、通江路、环城路、邮政路、开发路(两侧)和铁路街范围内横跨街路的各类强弱电架空管线入地埋设改造。具体整治方式如下:
  (一)对横跨道路的线路,一律采取非开挖方式建设地下管道,将架空管线埋入地下。
  (二)对已建有地下管道的路段,其架空线直接利用现有管道入地穿线。对尚未建设地下管道的路段,由城管执法部门根据不同情况,确定采取全程顶管或开挖方式,责成建设单位建设地下管道,同时完成架空管线的入地穿线工作。
  (三)对临街杂乱无章、破旧残损、有安全隐患但确需继续使用的架空管线,重新更换并规范设置。统一对散乱零星的线路进行集中束理、捆扎、贴墙处理。
  (四)线路附属设施原则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街旁绿地,不得影响城市容貌和景观,特殊情况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查同意,做外装美化后保留。
  (五)自本方案下发后,凡未经城管执法部门批准私自拉接各类架空管线和设置附属设施的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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