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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黑河一中东侧、逸夫中学北侧等24条道路的新建、维修、改造工程;铁路街、中央街东段46栋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迎恩路及老通江路排水工程;负责推进西部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家园二期建设及规划展览馆建设工程;负责推进机场路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绿化、黑龙江公园东扩、市区雕塑建设、市区亮化、道路检查井维修、垃圾厂渗滤液处理、街路牌匾和架空管线治理、巷道平整、公厕建设及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负责推进汽车维修中心、旧货交易市场及数字城管建设项目。
  (五)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兴安街、邮政路等街路沿街建筑一般性改造工程。
  (六)黑河热电厂:负责组织实施城区热网建设工程。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谋划、统筹安排、精心准备、明确专人、倒排工期,制定具体的任务分解表和推进时间表,把每项工程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时间段,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发挥集体力量,努力破解难题。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项目开展工作,密切配合、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从各自职能出发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在建设中遇到困难,要不拖不等,积极研究解决方法,针对具体问题,在依法开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超常规的思路和切实有效的办法,努力破解难题。
  (三)加强工作沟通,建立每周通报机制。为及时了解和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准确掌握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建立项目推进情况每周通报机制。此项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在每周四向市城乡建设局报送项目推进情况,由市城乡建设局汇总后于每周五以简报形式报市政建设领导小组。简报包括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下周工作计划等内容。
  (四)严格监督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质量,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安全质量监督机制,确保各工程质量合格,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履行规范程序,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工程招投标。要在拆迁、征地及工程建设中加强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工作,对资金拨付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工程进度的同时尽最大限度节约使用资金;规范现场经济签证和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严把资金关。对经市领导同意拨付的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流。各项目完工后必须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决算审查,根据决(结)算审查报告办理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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