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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团市委:负责引导农村青年转变观念,动员他们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协助组织农村青年和青年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切实维护青年农民工的权益,协助做好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共青团组织,鼓励青年农民工加入;依托青少年维权服务平台为青年农民工维权。
  市妇联:宣传、教育和引导农村妇女转变思想观念,动员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配合组织农村妇女和女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依托妇女维权服务网络为女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
  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民工办)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主要汇报农民工工作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报告工作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省农民工办和市委、市政府。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开展。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农民工办,同时编发《工作简报》,报送省农民工办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五)对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上报省农民工办和市政府。工作中遇有不同意见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的,报市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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