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加快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商品流通、餐饮和家庭服务业等各类服务行业,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
市文化局: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方针政策,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农民工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
市卫生局:依法维护农民工职业卫生和健康权益,加强监督检查;为农民工提供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适龄儿童免疫等工作。
市人口计生委:加强对农民工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流平台建设。
人民银行黑河市中心支行:依照有关法规和政策,协调相关商业银行履行职责,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预留户制度,并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市地税局:加大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对农民工的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市统计局: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统计管理工作,利用网络整合农民工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输入地和输出地要加强协作,做好农民工统计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
市工商局:加强对农民工的扶持和引导,落实农民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为农民工自主创业提供服务,创造宽松环境。
市安监局:依法维护农民工职业安全权益,加强对作业场所农民工职业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导监督;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制定关于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规章,认真办理农民工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市政府研究室:负责研究农民工进城就业政策,深入调查,提出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依法审判有关农民工的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加大对农民工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
市总工会:负责指导企业建立和加强工会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广泛吸纳农民工参加工会;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劳动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为重点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完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参与建立三方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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