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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并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细化实施,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做好督查记录。

  2. 认真动员项目单位开展安全自查。要督促各工业建设项目(含技改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自查和隐患整改,要求项目单位自查率达到100%。

  3. 深入基层检查并督促整改。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排出检查日程表,重点对机械、冶金、轻工、纺织、能源、化工、军工等项目进行抽查。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监部门,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责任单位制定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4. 做好总结备查工作 。要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工业建设项目(含技改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记录,并在2011年10月9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市经信委投资与规划处。我委将对部分区(市)县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5. 安排好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各区(市)县要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带班安排,工业建设项目(含技改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重大情况必须按规定上报并做好应对处置。

  附件:成都市工业建设项目(含技改项目)安全生产及应急工作季报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成都市工业建设项目(含技改项目)
  安全生产及应急工作季报表

  填报区(市)县经信局: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事项及其内容

备注

开 展

工 作

  

事 故

查 处

  

主 要

问 题

  

措 施

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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