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十四)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今年我市政府经济和社会管理任务十分繁重,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求真务实之风,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八项工程”,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贯穿政府工作的全过程,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牢牢抓住不放。
(十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廉政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带头廉洁从政,坚持“两手抓”,实行“一岗双责”,当好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负总责。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牵动,推动各级政府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十六)切实抓好各项廉政制度和廉政机制的落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提高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坚持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的执行,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坚持各项监督制度的执行,靠制度科学配置行政权力,努力做到靠制度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强化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抓出效果。
(十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要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事情,要高度重视,做到有案必办,依法依规惩处。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安全生产等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案件涉及的失职渎职背后的案件,对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对失职、渎职的,要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