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黑市政字〔201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011年3月28日,省政府召开了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会议深刻阐述了做好政府廉政工作的重要性,对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精神,搞好2011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五个行动区”建设,实现“十项工程”任务目标提供保障,根据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及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做好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
(一)统一思想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去年,中央颁布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纪委近期发布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不仅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市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此,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增强做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提高反腐倡廉能力重要性认识,对反腐败工作基本经验的总结和对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对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对产生腐败问题深层次原因的科学分析判断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坚定性、自觉性和紧迫性。要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蔓延的土壤,努力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