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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2011年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评议步骤

  2011年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时间为4月1日-10月31日,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已启动)。制发方案,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活动信息,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地参与到活动中。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8月1日,已启动)。参评单位按照服务型机关建设要求,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同时,各参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立足于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问卷测评阶段(8月2日-10月1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社会中介机构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开展测评。测评结束后,社会中介机构对测评情况进行汇总核分,根据参评单位得分情况,确定“满意单位”、“比较满意单位”或“不满意单位”。

  (四)测评结果评价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市政府将评议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为“满意单位”的,在年终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测评结果为“不满意单位”的,将对其进行问责,部门和部门主要领导在评优中一票否决。测评结果纳入本年度“关注民生、服务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白 波 林管局副局长、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吕惠岩 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刘天国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广秋 市纠风办主任

  李有辉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张洪礼 市统计局局长

  姜秀华 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吕惠岩(兼)

  七、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查错纠弊,优化服务质量,确保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二)各参评单位、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本部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握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不怕揭丑,敢于亮相,勇于面对自身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抓好问题的整改与落实,建立争先创优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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