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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继续开展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为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为3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市卫生局负责)

  11、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省投计划,开展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负责)

  (2)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为县配置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市发改委、市卫生局负责)

  (3)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保局负责)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2、积极探索我市公立医院改革

  以南岔区为试点,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建立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逐步探索整合伊春区医疗卫生资源,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药价格机制。(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物价监管局负责)

  13、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效率

  (1)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使县级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带动乡村共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高效运行机制。(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2)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省、市级医院与县(区)级医院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开展百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双向交流活动。安排6名县级医院医务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三级医院与对口的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3)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组建医疗小分队,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市卫生局、市人保局负责)

  14、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就医

  (1)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所有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全面推广叫号服务,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候诊时间。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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