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编定岗,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完成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改革,妥善分流安置未聘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市人保局、市卫生局负责)

  (5)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保局负责)

  (6)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7)在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鼓励将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保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6、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按照省投计划,按时完成县(市)级医院(含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任务。嘉荫县医院、铁力市医院基本达到二甲水平。建设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力争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林场(所)都有卫生所,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服务网络。(市发改委、市卫生局负责)

  (2)加强县(市)、区、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挂靠在县(市)、区、局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人员独立,财务单独核算;对伊春区内挂靠在市直、局直3家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整体剥离,划归伊春区管理。(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保局负责)

  7、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

  (1)组织16所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落实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安排1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保局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