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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研发基地考评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研发基地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单位:
  为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博士后站和研发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依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社部发〔2008〕15号)和《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管理办法》(豫人社博管[2011]5号),我省将于今年10-11月份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研发基地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特别是未参加2009、2010年全国博士后工作评估的设站单位,博士后研发基地单位(以下简称参评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流动站:主要考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情况、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获得成果奖项等)、出站留豫工作情况、与工作站合作情况等。
  (二)工作站:主要考评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工作制度、优惠政策、出站留豫工作、科研成果转化及经济效益情况等。
  (三)研发基地:主要考评建立管理工作制度、招收引进博士人才、项目对接、合作成效情况等。
  三、考评组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考评咨询、实地考评、汇总计分、综合评定等项工作。
  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参评单位自查自评、沟通协调、考评审核、材料报送等工作;省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基地单位及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有关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考评工作。参评单位须有专人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事宜。
  四、工作安排
  考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2011年10月20日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各参评单位分别填写《河南省2011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研发基地)考评表》,并撰写博士后工作考评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二)实地考评。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将于2011年10月10日起对各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评。采取考评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制定工作计划;解释政策,现场答疑,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协助提高博士后站和研发基地单位的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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