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预公开制度和专家论证、听证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决策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等形式主义。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和结果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审批工作,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考评监督
(一)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管理平台。要规范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为群众上网查询信息提供便利。市政务公开办要利用网络管理平台,对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动态考评,并定期将考核项目和考核结果定期通报。
(二)建立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议案等,在按法定时限进行公开的同时,其文件标题和发文字号要在各级政务公开常设办事机构每月进行一次备案。属于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其文件标题可不进行备案。同时要将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范围。
(三)完善考核评议机制。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评。为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务公开办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根据《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鸡政办发[2010]38号),对全市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考核项目进行了细化、完善,制定了《201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项目表》(附后),将于2011年末进行兑标考核。考核采取网上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其中,社会评议分值不得低于考评总分值的5%。对县(市)区政府进行考评时,其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占一定比重。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开工作考评结果的应用,每半年对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年终总评,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