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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鸡政办综[2011]10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业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逐步扩大公开信息量。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做好财政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预算、决算以及民生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原则上应将报送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中的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作为部门预算公开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先行公开。对政府集中采购的标准和年报信息、各类收费标准等群众关注的信息,要在法定时限内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必须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及时发布和更新有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重点解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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