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军(市商务局局长)
张广兰(市民政局局长)
何风义(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
李玉宝(市科技局局长)
苏兆仁(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苏达予(市房产局局长)
李传良(市财政局局长)
李邱惠(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鸿语(市环保局局长)
杜景和(市工信委主任)
张新山(市教育局局长)
周春雁(市农委主任)
郑野岩(市审计局局长)
姚 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胡 森(市地税局局长)
赵成法(市林业局局长)
袁朝友(市水务局局长)
鞠大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王应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市“双百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具体指挥和统筹协调。
2.审议全市“双百工程”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计划、重要工作方案。
3.督促、检查、考核“双百工程”各项包保、协调、推进、服务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双百工程”重点项目开发建设情况。
4.统筹协调解决全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重大问题。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对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贯彻落实市“双百工程”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市“双百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双百工程”重点产业项目推进组和重点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推进组
为进一步加快“双百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对应省十大产业推进组,市“双百工程”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下设10个“双百工程”重点产业项目推进组、1个重点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推进组,具体负责“双百工程”相关项目的包保、协调、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