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淑华(副市长)
副组长:周明君(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生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丽萍(滴道区副区长)
王勇进(虎林市副市长)
叶荣国(鸡冠区副区长)
朱丽英(城子河区副区长)
张雪飞(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翼鸿(恒山区副区长)
周诚(密山市副市长)
胡忆平(鸡东县政府副调研员)
聂东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支队长)
唐春正(梨树区副区长)
梅锡峰(市质监局副局长)
滕 曦(麻山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李晓秋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曝光违法保健产品、违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与有关地区和部门沟通情况,提出协查要求,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依法查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月5日前要将《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市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