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1〕26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鸡西市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保健食品监管,深化保健食品安全治理,解决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政府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监管,通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保健食品企业违法行为,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整治重点
依法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宣称普通食品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
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4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
四、整治措施
(一)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或销售宣传材料中非法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未按批准内容标示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份的,要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二)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对违法宣称普通食品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五)对在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