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重点企业规费统缴实施办法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重点企业规费统缴实施办法的通知
(鸡政发〔2011〕14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鸡西市重点企业规费统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鸡西市重点企业规费统缴实施办法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收费行为,实现涉企收费公平、公开、自愿、便利,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对象

  凡在我市注册且上一年度纳税额千万元以上的市级企业,实施规费统缴制。

  二、规费统缴制内容

  在相关收费项目征收主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前提下,根据政府向社会公布的涉企收费目录,将企业按规定应该缴纳的缴费年度各项费用,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采取统一核定,按月预缴,期末结算,多退少补,统一分配的办法,实施一站式收费。

  (一)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税费督查室负责重点企业纳税情况的初审;市政府规费统缴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简称市非税局,下同)负责规费统缴的组织协调及资金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水务局、林业局、城乡建设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人防办、卫生局、工信委、物价监督管理局、残联、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安监局等执收部门,负责提供征收依据及往年度缴费情况,并对不按时缴纳规费的企业实行依法追缴。

  (二)征收管理

  重点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核定费用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政府规费统缴办(市非税局)负责将收取的资金预留20%退付保证金后,分别计入各执收部门账户。凡符合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等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市政府规费统缴办(市非税局)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减免申请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后,统一办理先征后返。市政府规费统缴办(市非税局)对规费统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凡不能及时、足额缴纳费用的,自动退出规费统缴范围,由各执收部门依法追缴。

  (三)工作程序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