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1〕31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鸡西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1〕11号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1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开展好此项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煤矿“四个专项推进”和“两个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和高危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安全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0〕89号)精神,抓好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深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企业发展战略。
2.强化政府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负责制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联系点和例会制度;落实政府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和指导职责;落实综合监管部门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属地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协调联动,抓好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