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日期起至12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孙宇明
检查区县:浦东新区(24家企业)
第二组:李黎明
检查区县:崇明县(19家企业)、普陀(1家)、青浦(1家)、闸北(1家)
第三组:王雄
检查区县:宝山(8家)、奉贤(13家)
第四组:沈建华
检查区县:嘉定(2家)、金山(10家)、闵行(3家)、松江(5家)
请各组负责同志直接与相关区县安监局前取得联系,确定督查具体时间并开展督查工作。
附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备注 |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 | | |
日常巡(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 | |
安全生产法基础工作情况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情况 | | |
特种设备及安全设备的建档和日常维护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 |
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情况 | | |
生产现场危险因素告知及职业病预防情况(劳防用品发放及使用) | | |
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 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日常维护情况 | | |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及使用、消防设施配置情况) | | |
应急管理情况 | 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评估情况 | | |
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情况及应急物资的配置情况 | | |
检查建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