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真正将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将《实施意见》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动力,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制定计划,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各单位要紧扣国务院23号文件及《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市政府2011年1号文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对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和修订。继续深入开展“防患治违”专项整治,切实强化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确保危险作业现场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安全生产准入等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将安全生产的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班组和岗位,安全责任书内容应具体,有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加大履职考核权重,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要认真抓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本市各类事故所暴露的问题主要反映了各单位安全管理不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规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结果。因此,各单位要狠抓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注重培训考核质量,提升整体安全意识,做到四个100%。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100%持证上岗,安全干部100%持证上岗,从业人员100%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四是各单位要狠抓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督办工作。事故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短板”,是影响企业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督办力度,严格落实《上海市行业(系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暂行办法》规定,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查找和举报身边事故隐患活动并给予奖励,要通过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和挂牌督办等形式,强化事故预防,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宣贯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平稳受控状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实施意见》的宣贯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一次督促检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