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业企业能源购进、 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1表),将“炼油”改为“炼油及煤制油”、“加工型煤”改为“加工煤制品”;调整填报目录;统计范围调整同P201表。
(三)“工业企业用水情况”(P206表),取消补充资料中“废水处理达标水排放量”和“废水未处理或未达标排放量”;调整水的品种分类;统计范围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四)“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由月报改为季报。 报送时间为季后10日12时前。 统计范围调整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五)增加“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P208表)季报,统计范围是年能源消费在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六)调整贸易(E110)和建筑业(P115)主要能源消费基层年报表,统一按(P110表)表式执行。
二、综合表
(一)“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调整能源品种、部分指标,增加补充资料。
(二)“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和“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调整能源品种、部分指标。
(三)“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和“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调整能源品种、部分指标,电力分别按照当量值和等价值计算,热力只按照当量值计算。
(四)增加“各市州清洁能源消费情况综合表”(P316表)年报,由各市州统计局根据农村经济社会调查以及相关部门数据汇总取得。
建筑业统计
一、增加财务指标和人员分组的其中项。
二、 增加“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湘P208表)季报,统计范围是年能源消费在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 由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500万以下项目不再统计。
为编制投入产出延长表,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投111表), 要求各地采用重点调查方式组织调查; 取消“中央扩大投资计划下达情况”(H409表);部分报表调整了指标。
房地产开发统计
拆分年报表,将年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X104表)拆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资金和土地情况”(X104-1表)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X104-2表)。增加部分指标,调整指标名称,将原“空置”改为“待售”。 景气调查中涉及的相应指标名称也作修改。